一、医保登记流程
1. 年满70岁或少于10岁:主管医生开具住院主诊断,在住院科室直接登记。
2. 享受医疗救助的农村一、二、三类人员:主管医生开具住院主诊断,在住院科室签订协议书并登记医保,享受“先诊疗后付费”待遇。
3. 其它参保人员:主管医生开具住院主诊断后,准备身份证(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)、住院证,在住院科室登记。
4. 生育医保、工伤、意外伤害等特殊医保病人准备资料到医保科登记。(新住院部二楼)。
二、医保登记资料:
1, 城镇职工医保、城乡居民医保:身份证(社保卡、医保电子凭证)+住院证
2, 享受医疗救助的农村一、二、三类人员:身份证(社保卡、医保电子凭证)+住院证+“先诊疗后付费”协议书
3, 意外伤害:先自费住院,待保险公司调查后符合条件的再在本院登记医保。(准备资料:身份证(社保卡、医保电子凭证)+入院记录+意外伤害审批表)
4, 生育医保:身份证(社保卡、医保电子凭证)+住院证+参保患者身份核实登记表(住院科室开具)
5, 异地医保:
① 省内异地:转诊信息(国家医保APP、湘医保APP、永州医保APP或电话备案)+身份证(社保卡、医保电子凭证)+住院证
② 跨省异地:转诊信息(国家医保APP、湘医保APP、或电话备案)+社保卡(医保电子凭证)+住院证。
③ 意外伤害:上述资料+外伤无第三方责任承诺书
④ 生育医保:自费结算,回参保地报账
6, 工伤医保:身份证+工伤认定书等+住院证
2025年1月修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