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永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口腔科窝沟封闭项目 澄清(更正)公告

2026-10-16 792 字号 : 小中大 手机二维码预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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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供应商:

“永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口腔科窝沟封闭项目”采购文件澄清如下:

更正前,原采购文件中第二章 附页4评审因素和标准:

更正后为:

更正项

更正前

更正后

技术参数响应程度

提供的产品完全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技术指标和配置要求的,得20 分。

技术一般参数每有一项不满足磋商文件参数要求的,每项扣 1 分,扣分累计计算,本项分值扣完为止,最低得 0 分。

注:标注 ★号为实质性强制参数,任意一条不满足、未响应或佐证材料不符合要求的,直接作无效响应(无效投标)处理;标注▲号为重要关键参数,未响应或佐证材料不符合要求或参数不满足的,视为该项参数不响应,按评分规则予以扣分。

供应商严禁虚假应标、严禁提供伪造、变造检测报告及各类佐证材料,一经查实直接按无效标处理,依规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及信用惩戒;成交供应商须在成交结果公示发出后1 个工作日内,将全部检测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提交采购单位核验真伪,核验不实的取消成交资格,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追责。

提供的产品完全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技术指标和配置要求的,得20 分。

技术一般参数每有一项不满足磋商文件参数要求的,每项扣 1 分,扣分累计计算,本项分值扣完为止,最低得 0 分。

注:标注 ★号为实质性强制参数,任意一条不满足、未响应或佐证材料不符合要求的,直接作无效响应(无效投标)处理;标注▲号为重要关键参数,未响应或佐证材料不符合要求或参数不满足的,视为该项参数不响应,每项扣2分,扣完为止。

供应商严禁虚假应标、严禁提供伪造、变造检测报告及各类佐证材料,一经查实直接按无效标处理,依规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及信用惩戒;成交供应商须在成交结果公示发出后1 个工作日内,将全部检测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提交采购单位核验真伪,核验不实的取消成交资格,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追责。

首次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

2026年10月20日16:00时

2026年10月22日16:00时

 

 

采购人:永州市第三人民医院  

代理机构:湖南智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

更正日期:2026年10月16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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